个人信用报告是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系统对外提供的基础产品, 以下将详细介绍个人信用报告的概念、结构、版本及内容 ,为用户解读个人信用报告提供参考。
第一节 概述
一、个人信用报告
个人信用报告是全面记录个人信用活动 , 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的文件, 是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基础产品。为了结构清晰, 根据信息类别不同将信用报告内容划分为多个部分, 每个部分为一个段 , 并将每一段进一步划分为多个子段。
二、个人信用报告的结构
个人信用报告由信用报告名称和信用报告内容组成。信用报告内容包括信用报告头、信用报告主体、信用报告说明三个部分。
( 一 ) 信用报告头
信用报告头主要包括报告编号、报告时间、查询信息等内容。
( 二 ) 信用报告主体
信用报告主体由基本信息、信用交易信息、特殊交易信息、特别记录、本人声明、查询记录六段组成, 主要展示了被征信人的基本信息和信用信息。
基本信息包含被征信人的个人身份信息、居住信息、职业信息三个子段, 具体数据项包括姓名、性别、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出生日期、学历、地址、配偶姓名等数据项。
信用交易信息记录被征信人的信用交易历史和现状,包括汇总信息和明细信息, 反映了信用卡、贷款两类业务和为他人贷款担保的总体情况和明细情况。信用交易信息段包含银行信贷信用信息汇总、信用卡汇总信息、准贷记卡汇总信息、贷记卡汇总信息、贷款汇总信息、为他人贷款担保汇总信息和信用卡明细信息、贷款明细信息、为他人贷款担保明细信息九个子段。
特殊交易信息用于描述被征信人在商业银行发生的特殊信用交易的总体情况, 包括展期 ( 延期 ) 、担保人代还、以资抵债等情况。
特别记录用于描述数据上报机构上报的应引起特别关注的信息 ( 特别是负面信息 ), 如欺诈、被起诉、破产、失踪、死亡、核销后还款等信息。
本人声明用于描述消费者本人对信用报告某些内容的解释和说明。
查询记录显示何人( 或机构 )在何时、以何种理由查询过该人的信用报告。
( 三 ) 信用报告说明
信用报告说明是对信用报告内容的一些解释信息和征信服务中心对信用报告所涉及的权利和责任的说明。
三、个人信用报告的版本
一般情况下,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系统提供的信用报告版本为银行标准版。同时,为适应不同的查询目的,系统也提供了信用报告用户自定义版。
( 一 ) 银行标准版
银行标准版是包括贷款和信用卡所有汇总和明细信息的版本,包含所有子段。用户默认情况下得到的是个人信用报告银行标准版。
( 二 ) 用户自定义版
用户自定义版是用户按照自己的需要且根据系统提供的可选方式定制的信用报告版式。提供给用户选择的最小单位为子段,基本信息中的个人身份信息为必选的部分,其他所有段及子段都为可选部分。
在用户自定义版中商业银行常用的几个版本包括贷款定制版、信用卡定制版和汇总信息定制版。
贷款定制版是专为贷款业务定制的版式,和银行标准版相比不包含信用卡汇总信息和信用卡明细信息。
信用卡定制版是专为信用卡业务定制的版式,和银行标准版相比不包含贷款汇总信息和贷款明细信息。
汇总信息定制版的信用交易信息只有汇总信息,和银行标准版相比不包含贷款明细信息、信用卡明细信息和为他人贷款担保明细信息。
备注 : 随着业务发展的需要,信用报告版本会做进一步修改完善。
第二节 个人信用报告详细说明
征信服务中心对各家数据报送机构上报的数据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整合形成个人信用报告。报告形成过程中所涉及的规则如下:
信息获取时间是系统获取该信息的时间, 反映个人信用报告信息的可参考性。
个人身份信息, 选择数据报送机构上报的信息中获取时间最新的一条进行显示。
居住信息最多显示最新获取到的 5 条不同的信息。不同的信息是指居住地址字段不同, 按照信息获取时间由新到旧排序。
职业信息最多显示最新获取到的 5 条不同的信息。不同的信息是指工作单位名称不同, 按照信息获取时间由新到旧排序。
在查询者为商业银行时, 为了保护商业银行的商业秘密, 在个人信用报告信用交易明细信息中将和查询者所属的法人机构名称不同的记录中的部分信息以 "*" 号显示, 包括业务号、发卡法人机构名称、贷款法人机构名称。
个人信用报告中的币种是指账户开立时所使用的币种。
无论账户以何种币种开立, 个人信用报告中金额类数据均是各数据报送机构按照离报文记录产生当日最近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基准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所得的数据。所有数值型数据都为各数据报送机构生成记录时取整所得, 金额精确到元。
银行信贷信用信息汇总、信用卡汇总信息、准贷记卡汇总信息、贷记卡汇总信息和贷款汇总信息是系统根据各数据报送机构上报的数据按照一定规则汇总形成的;为他人贷款担保汇总信息的数据是由系统根据明细信息累加形成的。
信用卡明细信息显示首先按照卡类型排序, 其次按照币种排序, 最后按照开户日期 ( 升序 ) 排序。
贷款明细信息显示首先按照贷款种类排序, 其次按照币种排序, 最后按照开户日期 ( 升序 ) 排序。
为他人贷款担保明细信息根据被征信人为被担保人担保的那笔贷款的数据生成, 信息显示按照为他人贷款合同担保金额 ( 降序 ) 排序。
特殊交易信息显示按照发生日期(降序)排序。
特别记录信息显示按照信息获取时间(降序) 排序。核销后还款内容在特别记录段展现。
本人声明信息显示按照信息获取时间(降序)排序。
查询记录显示按照查询日期(降序)排序。
在查询者为商业银行时,为了保护商业银行的商业秘密,在查询记录中将与查询者所属的法人机构名称不同的查询记录中的查询者以“*”号显示。
编号是每个子段内多条信息的顺序编号。
一、信用报告头
信用报告头包括信用报告编号、查询时间、报告时间、查询者、查询原因、被查询者姓名、被查询者证件类型和被查询者证件号码。
报告编号是由系统自动生成的惟一编号, 不同的个人信用报告对应不同的报告编号。
查询时间是系统收到查询者提出查询请求的时间。报告时间是生成个人信用报告的时间。查询者是个人信用报告的查询机构名称或查询者姓名。查询原因是指查询者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缘由,如贷后管理、贷款审批、信用卡审批、本人查询、异议确认等。
被查询者证件类型是查询者输入查询条件时所选择的证件类型。
二、信用报告主体
( 一 ) 基本信息
1. 个人身份信息
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三者结合形成标识项, 能够惟一地标识被征信人。性别、出生日期, 能够辅助识别被征信人。最高学历和最高学位, 说明被征信人的受教育程度, 作为衡量该人还款能力的参考指标。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住宅电话、单位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 提供了被征信人的多种联系方式。户籍地址, 是在公安部门登记的被征信人户口所在地的地址, 提供了联系该人的另外一种途径。婚姻状况, 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被征信人生活的稳定程度。配偶姓名、配偶证件类型、配偶证件号码、配偶工作单位、配偶联系电话, 是为了找到被征信人的配偶, 进而了解该人家庭的经济状况 , 同时也提供了联系该人的另外一种途径。
2. 居住信息
居住地址、邮政编码和居住状况, 反映被征信人的住址情况和居住状况,由此可以判断该人的生活稳定程度 , 同时可以展示该人的房产拥有信息。
3. 职业信息
工作单位名称、单位地址、邮政编码、单位所属行业、职业、职务、职称、本单位工作起始年份, 反映被征信人的工作稳定程度及职业的分类 , 同时提供了了解该人信息的渠道, 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该人的还款能力。年收入是指被征信人向商业银行提供的本人年收入的金额。
( 二 ) 信用交易信息
1. 信用汇总信息
(1) 银行信贷信用信息汇总账户数, 是按照信用卡和贷款不同业务类型统计的被征信人所有的信用卡(一卡可以有多个账户)和贷款账户总数。法人机构数,是被征信人所有的信用卡和贷款所属的不同法人机构数量的合计。反映了被征信人的信贷业务在不同法人机构中的分布状况。法人机构数和账户数相结合可以反映被征信人的忠实程度和信贷业务活跃程度。机构数,是被征信人所有的贷款和信用卡所属的不同机构数量的统计。授信额度,是被征信人所有的信用卡的信用额度和贷款合同金额的统计,反映了授信机构对被征信人的信用评估状况。余额, 是被征信人当前未归还信用卡透支余额(已使用额度)和贷款余额的合计,反映了被征信人当前的负债情况。为他人贷款合同担保金额,是被征信人为他人贷款业务进行担保的担保合同金额的合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被征信人的或有债务情况。
(2) 信用卡汇总信息、准贷记卡汇总信息和贷记卡汇总信息。
准贷记卡汇总信息反映了被征信人使用准贷记卡的整体情况 , 贷记卡汇总信息反映了被征信人使用贷记卡的整体情况,而信用卡汇总信息反映了被征信人使用信用卡(包括准贷记卡和贷记卡)的整体情况。
账户数,是按照准贷记卡、贷记卡等信用卡类型统计的被征信人所有的信用卡账户(一卡可以有多个账户)总数,可以据此考虑该人的信用卡业务活跃程度。
发卡法人机构数,是按照准贷记卡、贷记卡等信用卡类型统计的被征信人所有的信用卡所属的不同发卡法人机构数量的统计, 反映了被征信人的信用卡在不同发卡法人机构中的分布状况。发卡法人机构数和账户数相结合可以反映被征信人的忠实程度和信用卡业务活跃程度。
发卡机构数,是按照准贷记卡、贷记卡等信用卡类型统计的被征信人所有的信用卡所属的不同发卡机构数量的统计。
信用额度,是按照准贷记卡、贷记卡等信用卡类型统计的被征信人所有的信用卡的信用额度的合计,反映了授信机构对被征信人的信用评估状况。
透支余额,针对准贷记卡而言,是对被征信人所有准贷记卡的透支余额的合计,反映了被征信人的准贷记卡负债情况。
已使用额度,针对贷记卡而言,是被征信人的所有贷记卡的已使用额度的合计,反映了被征信人贷记卡负债情况。
透支余额/已使用额度,在信用卡汇总信息中显示被征信人所有准贷记卡的透支余额和贷记卡的已使用额度的合计,反映了被征信人信用卡的总体负债情况。
准贷记卡透支180天以上未付余额,是被征信人的所有准贷记卡的透支180天以上未付余额的汇总。从首透日开始计算的透支天数超过180天(不含180天)时,透支180天以上未付余额为全部透支余额及其产生的利息之和;如果从首透日开始计算的透支天数未超过180 天, 则透支180天以上未付余额=0。反映了被征信人的还款意愿或能力。
(3)贷款汇总信息
贷款汇总信息反映了被征信人使用贷款的整体情况。
笔数,是指被征信人有几笔贷款,反映被征信人的贷款业务活跃程度。
贷款法人机构数,是被征信人所有的贷款所属的不同贷款法人机构数量的合计。结合笔数反映被征信人的贷款在不同贷款法人机构中的分布状况。贷款法人机构数和笔数相结合可以反映被征信人的忠实程度和贷款业务的活跃程度。
贷款机构数,是被征信人所有的贷款所属的不同贷款机构数量的统计。贷款合同金额,是被征信人与商业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的金额合计。反映了贷款发放机构对被征信人的信用评估状况。
最高贷款余额,是被征信人贷款余额的历史最高值。
贷款余额,是被征信人所有贷款的当前未还贷款余额的合计。反映了被征信人的当前负债情况,结合其他指标可以反映被征信人的还款意愿或能力。
当前逾期总额,是被征信人所有贷款的当前应还未还金额(包括本金和利息)的合计。反映了被征信人的还款意愿或能力。
(4)为他人贷款担保汇总信息
为他人贷款担保汇总信息,是从金融机构获取的详细记录被征信人为他人贷款担保的汇总信息。
为他人贷款合同担保金额,是被征信人为他人贷款业务进行担保的担保合同金额的合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被征信人的或有债务。
被担保人实际贷款余额,是被征信人为被担保人担保的所有贷款的当前实际贷款余额的合计。
2. 信用卡明细信息
(1)信用卡明细信息反映了被征信人每张信用卡的活动情况。
卡类型,包括准贷记卡和贷记卡。
业务号,是商业银行惟一标识本行内一笔业务的号码,由商业银行自行制定。
发卡法人机构名称,是指被征信人的该张信用卡的发卡机构的法人名称。例如某人使用由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宣武支行发放的牡丹卡,则其发卡法人机构名称为“中国工商银行”。在商业银行查询时可以看出哪些卡是本行发的。
担保方式是指被征信人的该张信用卡使用的担保形式,反映了该张信用卡的风险程度。
币种,指账户开立时所使用的币种。
开户日期,是信用卡的发卡日期,反映被征信人与金融机构之间建立信用关系的时间。结合准贷记卡透支180天以上未付余额或贷记卡12个月内未还最低还款额次数等指标,可以分析被征信人的信用状况。如果两张准贷记卡透支180天以上未付余额相等,或两张贷记卡 12个月内未还最低还款额次数相等,但是开户日期不同,其信用状况也不同。
信用额度,是发卡机构根据持卡人的资信状况,为其核定的此卡最高可以使用(透支)的金额,反映了发卡机构对被征信人的信用评估状况。
最大负债额,是此卡的实际使用额度(透支)的最高值,反映了持卡人的历史负债情况。
透支余额/已使用额度,卡类型为准贷记卡时,此处为透支余额,卡类型为贷记卡时,此处为己使用额度。此数据只包含本金,不包括利息和罚息,反映了此张信用卡的当前负债情况。
账户状态,指账户当前处于何种状态,如正常、冻结、止付等,反映了发卡机构对该张信用卡风险程度的评估。
本月应还款金额,卡类型为准贷记卡时,为本月内累计透支金额与利息之和;卡类型为贷记卡时,为出单日计算出的最低还款额。表示持卡人在该月应归还发卡机构的金额。
本月实际还款金额,卡类型为准贷记卡时,为累计还款额,即上一个月累计偿还透支部分的金额合计;卡类型为贷记卡时,为上一结算周期的实际还款金额。和应还款金额等指标结合起来反映持卡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
最近一次实际还款日期,发卡机构上报数据时间之前,被征信人对该张信用卡进行还款的最近一次还款的日期。结合账户状态、透支余额/已使用额度等指标反映被征信人的活动情况,从而了解被征信人的活跃程度及还款意愿、还款能力。
当前逾期期数。卡类型为贷记卡时,指当前连续未还最低还款额次数;卡类型为准贷记卡时,此数据项没有意义,显示为零。
当前逾期总额,卡类型为贷记卡时,指当前连续未还最低还款额总额,包括利息(含罚息)和费用(包括超限费和滞纳金);卡类型为准贷记卡时,此数据项没有意义,显示为零。
准贷记卡透支180天以上未付余额,是被征信人的该张准贷记卡透支180天以上未还的余额。从该张准贷记卡首透日开始计算的透支天数超过180天(不含180天)时,透支 180 天以上未付余额为全部透支余额及其产生的利息之和;如果从首透日开始计算的透支天数未超过180天,则透支180天以上未付余额=0。反映被征信人的还款意愿或能力。
贷记卡12个月内未还最低还款额次数,是被征信人的该张贷记卡在12个月内未还最低还款额的次数,反映被征信人的还款意愿或能力。
信用卡最近24个月每个月的还款状态记录,最近24个月为本账户从最后上报的一笔业务的结算月开始(含本结算月)往前的24个月。反映了被征信人在一段时间内的还款意愿或能力的变化过程,从而预测被征信人在未来时间里的还款可能性。
还款状态说明 :
l 卡类型为准贷记卡 :
“/”- 未开立账户;
“*”- 本月没有透支行为且上月该账户没有透支余额;
“N”- 正常。即透支后还清;
“1”- 表示透支 1-30 天;
“2”- 表示透支 31-60 天;
“3”- 表示透支 61-90 天;
“4”- 表示透支 91-120 天;
“5”- 表示透支 121-150 天;
“6”- 表示透支 151-180 天;
“7”- 表示透支 180 天以上;
“C”- 结清的销户;
“G”- 结束 (除结清外的其他任何形态的终止账户);
“#”- 账户已开立,但当月状态未知。
l 卡类型为贷记卡:
“/”- 未开立账户;
“*”- 本月未使用额度且不需要还款;
“N”- 正常,即当月的最低还款额已被全部还清或使用额度后处于免息期内;
“1”- 表示未还最低还款额 1 次;“2”- 表示连续未还最低还款额 2 次;“3”- 表示连续未还最低还款额 3 次“4”- 表示连续未还最低还款额 4 次;“5”- 表示连续未还最低还款额 5 次;“6”- 表示连续未还最低还款额6次;“7”- 表示连续未还最低还款额7次以上;
“C”- 结清的销户;
“G”- 结束 (除结清外的其他任何形态的终止账户);
“#”- 账户已开立,但当月状态未知。
结算年月 , 是“24 个月还款状态”的参照时间点。
信用卡最近 24 个月每个月的还款状态记录中显示的编号对应信用卡明细信息中的编号。
(2) 贷款明细信息
贷款明细信息反映了被征信人每笔贷款的活动情况。
贷款种类,是根据贷款用途来划分的业务类别。
业务号,是商业银行惟一标识本行内一笔业务的号码,由商业银行自行制定。
贷款法人机构名称,是指被征信人的该笔贷款发放机构的法人名称。例如某人的由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宣武支行发放的一笔贷款,贷款法人机构名称为“中国工商银行”。在商业银行查询时可以看出哪些贷款是本行发放的。
担保方式,是指被征信人的该笔贷款使用的担保形式,反映了该笔贷款的风险程度。
币种,指账户开立时所使用的币种。
账户状态,指账户当前处于何种状态,如正常、逾期、结清等,是贷款发放机构对该笔贷款风险程度的评估。
还款频率,是被征信人的该笔贷款连续两次还款时间的间隔,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被征信人取得收入的频度和还款习惯。
还款月数,是被征信人的该笔贷款要归还的总的时间所折合的月数,结合贷款发放日期、结算月等指标可以反映贷款的进行状态。
贷款发放日期,是被征信人的该笔贷款的第一次放款日,反映被征信人与贷款发放机构之间建立信用关系的时间。结合当前逾期总额等指标,分析被征信人的信用状况。如果两笔贷款的当前逾期总额相等,但是贷款发放日期不同,其信用状况也不同。
贷款到期日期,是被征信人的该笔贷款的计划结束日期,反映被征信人与贷款发放机构之间预期结束信用关系的时间。结合贷款发放日期,反映该笔贷款的时间长短。
贷款合同金额,是该笔贷款协议项下的合同总金额,无论贷款以何币种发放均折合为人民币金额,反映贷款机构对被征信人的信任度。
最高贷款余额,即最大负债额,是该笔贷款协议项下贷款余额的历史最高值。
贷款余额,是被征信人的该笔贷款金额中的当前未归还部分 (只包含本金),反映被征信人在该笔贷款协议项下的当前负债情况。
剩余还款月数,被征信人该笔贷款的剩余还款期数所折合的月数。结合贷款余额等指标可以反映被征信人从当前到贷款到期前每月平均负债情况。
最近一次实际还款日期,指贷款机构上报数据之前,被征信人对该笔贷款进行还款的最近一次还款的日期。结合账户状态、贷款余额等指标反映被征信人的还款情况,从而了解被征信人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本月应还款金额,贷款到期前,指根据还款计划表,被征信人应在连续两个结算/应还款日期间归还的累计金额;贷款到期后,指被征信人所欠全部金额。
本月实际还款金额,是连续两个结算/应还款日期间的实际还款金额总和。结合本月应还款金额等指标反映被征信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
当前逾期期数,是被征信人的该笔贷款当前应归还而未归还的期数。
当前逾期总额,是被征信人的该笔贷款当前应归还而未归还的总金额(包括利息和罚息)。结合当前逾期期数反映被征信人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
累计逾期次数,是被征信人的该笔贷款曾经发生过的应归还而未归还的期数总和,反映被征信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
最高逾期期数,是被征信人的该笔贷款当前逾期期数的历史最大值。反映被征信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
逾期31-0 天未归还贷款本金、逾期61-90天未归还贷款本金、逾期91-180天未归还贷款本金、逾期180天以上未归还贷款本金,是被征信人的该笔贷款按逾期天数分段汇总的逾期金额。可以比较详细地反映被征信人的贷款逾期程度。
贷款最近24个月每个月的还款状态记录,若该笔贷款尚未到期, 最近 24 个月是本账户从最后上报的一笔业务的结算月开始(含本结算月)往前的24个月;若该笔贷款已经到期,最近24个月是本账户从到期月开始(含到期月)往前的24个月。它反映了被征信人在一段时间内的还款意愿或能力的变化过程,从而预测被征信人在未来时间里的还款可能性。
还款状态说明:
“/”- 未开立账户;
“*”- 本月以前没有逾期,本月不需还款;
“N”- 正常 (借款人已按时归还该月应还款金额的全部);
“1”-表示逾期 1-30 天;
“2”- 表示逾期 31-60 天;
“3”- 表示逾期 61-90 天;
“4”- 表示逾期 91-120 天;
“5”- 表示逾期 121-150 天;
“6”- 表示逾期 151-180 天;
“7”-表示逾期 180 天以上;
“D”- 担保人代还 (表示借款人的该笔贷款已由担保人代还,包括担保人按期代还与担保人代还部分贷款);
“Z”-以资抵债 (表示借款人的该笔贷款已通过以资抵债的方式进行还款。仅指以资抵债部分);
“C”- 结清 (借款人的该笔贷款全部还清,贷款余额为0。包括正常结清、提前结清、以资抵债结清、担保人代还结清等情况);
“G”- 结束 (除结清外的其他任何形态的终止账户);
“#”- 账户已开立,但当月状态未知。
结算年月,是“最近24个月每个月的还款状态记录”的参照时间点。最近24个月每个月的还款状态记录中显示的编号对应贷款明细信息中的编号。
(3)为他人贷款担保明细信息
为他人贷款担保明细信息反映了被征信人为其他自然人贷款担保的情况。为他人贷款合同担保金额,是被征信人为被担保人担保的那笔贷款的担保合同金额。
被担保人实际贷款余额,是被征信人为被担保人担保的那笔贷款的当前实际贷款余额。
( 三 ) 特殊交易
特殊交易信息段记录在信贷业务过程中发生的特殊交易的有关信息。
特殊交易类型,表明特殊交易是展期(延期)、担保人代还、以资抵债还是其他类型。
发生日期,特殊交易类型为展期时,表示展期(延期)开始日期;特殊交易类型为担保人代还时,表示担保人还款日期;特殊交易类型为以资抵债时,表示以资抵债还款日期;特殊交易类型为其他时,表示商业银行记录该笔交易的日期。
变更月数,表示新的还款月数和发生此特殊交易前的还款月数的差值。用正、负数、O分别表示延长、缩短还款期限和还款期限没有变化,数值向上取整。
发生金额,各种特殊交易的发生金额。特殊交易类型为展期(延期)时,表示展期(延期)时的贷款余额;特殊交易类型为担保人代还时,表示担保人还款金额;特殊交易类型为以资抵债时,表示以资抵债金额;特殊交易类型为其他时,填相应的发生金额。
明细记录,描述特殊交易的详细内容。
( 四 )特别记录
特别记录是指数据报送机构上报的,应引起特别关注的信息(特别是负面信息),如欺诈、被起诉、破产、失踪、死亡、核销后还款等信息。
特别记录信息,展示特别记录的详细内容。特别记录类型为核销后还款时,将业务号、核销金额、备注等综合到其中。
( 五 )本人声明
本人声明反映了被征信人对本人信用报告某些内容的解释和说明。本部分内容是被征信人对信用报告某些内容提出异议后未收到回复或对回复不满意而提出的解释说明。
声明内容,被征信人针对提出过但没有收到满意答复的异议而提出的一些有关异议项目的解释说明。
声明日期,指被征信人提出声明的日期。
( 六 ) 查询记录
查询记录反映了被征信人的信用报告被查询的情况。
查询日期,查询者查询被征信人信用报告的时间。
查询者,查询信用信息的人员或机构名称。
查询原因,查询信用信息的理由,如贷款审批、贷后管理、信用卡审批、本人查询、异议确认等。
查询日期、查询者、查询原因,为被征信人提供了追踪查询记录的依据,也为查询者从一个侧面了解被征信人的风险状况提供参考。